家具构成要素之二:结构

修改时间: 2008/04/23 09:55 由 Andre - 编目为: 家具常识
  结构是指家具所使用的材料和构件之间的一定组合与联接方式,它是依据一定的使用功能而组成的一种结构系统。它包括家具的内在结构和外在结构,内在结构是指家具零部件间的某种结合方式,它取决于材料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。如金属家具、塑料家具、藤家具、木家具等都有自己的结构特点。另外,家具的外在结构直接与使用者相接触,它是外观造型的直接反映,因此在尺度、比例和形状上都必须与使用者相适应。例如座面的高度、深度、后背倾角恰当的椅子可解除人的疲劳感;而贮存类家具在方便使用者存取物品的前提下,要与所存放物品的尺度相适应等。按这种要求设计的外在结构,也为家具的审美要求奠定了基础。

  一般来说,木制家具最基本的是框式、板式、组合拆装式和弯曲木4种结构。   ①框式结构:以榫接合的框架为主体结构的家具。以较细的纵横撑档作骨架起承重作用,以薄板嵌入框架起围护作用。常用胶合板替代实木薄板形成板框式结构家具。框式家具的加工工艺复杂,生产周期也较长。

  ②板式结构:主要部件由各种人造板作基材的板件构成,并以连接件接合。所用人造板有刨花板、中密度纤维板、空芯板等。板式部件兼起承重和围护双重作用。板式家具的结构简单,仅用几种不同规格的板件,按设计要求用连接件接合起来,可组成多种形式和不同功能的家具。贮藏方式和空间利用合理,造型线条简洁大方。加工工艺也较简单,适合连续化、自动化生产,生产效率高。

  ③组合拆装式结构:由若干个标准部件或单体家具,采用可多次拆装的连接形式,根据使用要求和环境条件组合而成的家具。常称组合家具。组合方式有叠积型组合、多向型组合和并列型组合3种。改变组合方式,可改变家具的功能。按结构特点分,有单体组合家具和部件组合家具两种。单体组合家具是以一种或几种定型的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体家具,按一定方式组合起来如盒式家具。任何一件单体家具既可单独使用,又能互相组配,使用者可因地制宜按需组合。在设计时必须考虑局部和总体间的联系,功能要顾及整个组合家具的使用特点。部件组合家具是以几种规格的部件,按一定方式用连接件装配组合起来的家具,国际上称为自装配式家具。所有部件规格均已标准化、系列化、通用化,便于工厂组织大批量生产,使用者根据自己的环境、兴趣等选购所需的家具部件,自行装配组合。

  ④弯曲木结构:主要部件采用弯曲工艺加工成各种弯曲形状的家具。弯曲木工艺分为实木弯曲和单板多层胶合弯曲两种。采用实木弯曲工艺生产的家具,弯曲自然,线条流畅,在结构上可减少接合,保持木材纹理的完整和不损坏木材纤维,经久耐用;采用单板多层胶合弯曲工艺生产的家具,造型轻巧,且可在较大曲面上根据人体特点及使用要求进行弯曲成型;具有抗潮、抗扭、不开裂变形等优点;在材料应用上,除表层采用优质单板外,内层用材不仅要求低,而且可以以短接长、以窄拼宽,使材料得到充分利用;在结构上一般采用圆榫结合(或加木楔)和连接件接合,拆装方便,结构简单,适合批量生产。

  金属家具的结构常见的有固定式、拆装式、折叠式和插接式等。①固定式结构:结构形态稳固,但产品体积大,不利于存放、运输和表面涂饰加工。②拆装式结构:体积可缩小,便于存放、包装、运输和表面涂饰加工,适合大型的组合柜架。要求加工精度高,多次拆装后连接件容易磨损,稳定性不如固定式。③折叠式结构:常见的产品有钢折椅、钢折床和钢折桌等。折合时产品占地小,使用方便。④插接式结构:又称套接式结构。对管径的配合要求较高,既要紧凑牢固,又要插接方便。主要产品有插接式屏风、双层床、架等。

  对软家具来说,竹藤家具的结构主要取决于材料的构成。全部采用竹材制成的家具称竹家具;用藤条、藤芯、柳条等制成的家具称藤家具;采用木材制作支架,用藤缠扎并作编织面则称藤编竹家具,是竹藤家具中的主要产品;其他还有用钢管、藤条、柳条、塑料等制作支架,外用藤皮、塑料等缠扎并作编织面的家具。竹藤家具的产品品种,除常见的座椅类家具外,还可做成各种桌、几、架、柜等。